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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西湖消防代办服务,丰富的行业经验

2024-03-12 09:00:01 60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消防设计单位应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

1、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2、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消防设计包含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系统等,在满足消防规范的同时,兼顾实用性、节约性于一体,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设计由专业的消防设计公司人员来设计。很多甲方没有请专业消防设计人员画消防图纸,只让一般装修设计师来画消防图纸,结果不仅图纸不符合国家规范,审图不通过、物业不通过、验收不通过,结果装修设计师和甲方都焦头烂额,拖延了工期,得不偿失。

1、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2、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3、 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4、 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 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照度不应低于0.5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6、 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设计说明书:

1、项目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项目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项目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项目概况;本项目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项目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7、消防电源及其
  •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 消防安装工程主要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
  • 以下为消防安装工程必要的施工流程。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 消防工程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工程的工作包括: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消防检测,消防审批,消防验收。
  • 消防安装工程主要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
  •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7、消防电源及其
  • 消防工程系统包括: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疏散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泡沫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消防工程的工作包括: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消防检测,消防审批,消防验收。
  • 1、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 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3)所选用的材料必须在消防部门经过登记并具
  •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7、消防电源及其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对综合评定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
  •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
  •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安全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公安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 消防工作是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的总称。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是人们多年来与火灾做斗争的实践总结,并载入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中。消防工作的方针可归纳为:(1)(2)(2)(3)“预防为
  • 防火监督管理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
  • (1)控制、消除发生火灾、爆炸的一切不安全条件和因素;(2)限制、消除火灾、爆炸蔓延、扩大的条件和因素;(3)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口和通道,以便人员逃生和物资疏散;(4)彻底查清火灾、爆炸原因,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以及群
  • 灭火和抢险救援按照《消防法》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除保证完成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其他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队作为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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